上海最大的遗产纠纷案开庭 婆媳争夺八千万遗产
8268万元,在上海经商的温州富商胡加招留下的这笔遗产,引发了上海迄今为止最大的遗产纠纷案,在上海中止审理3年之后,昨天下午上海市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此前陈逸飞遗产纠纷案总值不过约4700万元。
2002 年10月,胡加招因肝病英年早逝,留下了一笔近亿元遗产。事发突然,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这笔巨额遗产也引发了“婆媳战争”。此前,婆婆郑松菊向浙江省乐清市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儿子胡加招与儿媳张明娣的证书,在上海审理的遗产案不得不暂时中止,等待其最终判决结果。去年12月,温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终决,认为结婚证书有效。
这一判决表明,张明娣作为胡加招的妻子享有继承权,她昨天终于坐在了上海市二中院的原告席上。婆媳双方的亲属分坐法庭旁听席两边,中间的走廊犹如一道楚河汉界。
近亿元遗产面前,婆媳却不约而同地喊起穷来。张明娣一再表示,其
孤儿寡母2年多来没有经济来源,一直靠亲戚周济。而婆婆一方则表示胡加招在外欠债已经达到4100万元。
张明娣一方提供的资产明细表:
■2000年3月16日上海新七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胡加招占70%股权。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胡加招当年10月去世),公司资产总额118055779.54元,净资产73520794.38元。
■该公司投资成立上海新七浦服装市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200万元,上海新七浦投资有限公司占85%股权。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758.99万元。
■上海浦明路房屋一套,现值约120万元。
■浙江温州自建别墅一幢,约150万元。
■浙江乐清市房屋一幢,约50万元。
■杭州西湖别墅一幢,169万元。
■对三人的债权550万元。
■家电、首饰等,约45万元。
案件回顾
2003年1月中旬,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一诉状:张明娣状告病亡丈夫胡加招的母亲郑松菊,要求分割遗产。
而诉状中列举的遗产令法官咋舌:上海新七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该公司投资的上海新七浦服装市场,两公司的净资产均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被继承人分别拥有两公司70%和85%的股份,对他人拥有债权550万元。遗产总额超过亿元。
张明娣1997年底与温州乐清生意人胡加招相识。1999年,他们来到上海投资新七浦路服装市场。2001年,新七浦服装市场正式建成开张,胡占据了其中85%的股份。
2001年10月1日,胡张在乐清举办婚宴。2002年2月,乐清市民政局为两人颁发了结婚证。然而就在同年10月,胡加招因病去世。
张明娣与胡母郑松菊就遗产问题发生分歧。于是张明娣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自己与胡加招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分割;确认自己与胡加招之女在胡加招名下遗产中的份额。
然而10天后上海市二中院不得不中止审理此案,因为胡母在乐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乐清市民政局撤销其颁发给胡加招和张明娣的结婚证。2003年5月20日,乐清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02年2月20日,张明娣、胡加招到乐清蒲岐镇政府办理结婚登记,胡加招因与婚姻登记员发生纠纷离去。此后,胡加招堂兄胡加定拿来胡加招离婚证、张明娣婚姻状况证明和胡张两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并在结婚登记中代胡张两人签名,代领了胡张两人的结婚证。法院认为在张、胡两人没有到场的情况下,由他人代领结婚证,民政局在此情况下颁发结婚证,其程序是违法的,判决撤销张和胡的结婚证。
张明娣不服判决,于6月下旬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去年12月,温州市中院终审判决胡张两人结婚证有效。
千万富翁到底有多少钱?
胡加招去世后,遗产到底有多少?这是婆媳双方都十分敏感的话题。
昨天开庭时,张明娣一方的诉讼请求十分简单:确认张明娣与胡加招的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分割;确认张明娣在胡加招所留遗产中的份额;确认张明娣及女儿在上海新七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的股权份额。
其中,没有一项诉讼请求涉及到具体金额,以至于婆婆郑松菊的人喊出,这种诉讼请求违背了民事诉讼法。“诉讼要求必须明确。胡加招到底有多少资产,对方既然是原告,就应该清清楚楚地提出来。”
张明娣说,自从丈夫去世之后,上海新七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就在婆家一家人的掌控之下,婆婆应该比自己更明白胡加招到底留下了多少钱。但是婆婆郑松菊在法庭上拒绝透露这笔钱的具体数额,表示举证责任在张明娣一方。“原告张明娣不提资产有多少,实际上就是对自己能否赢得多少份额,心里一点也没底。”
记者从诉状中得知,按照张明娣的计算方式,张明娣提出要求继承胡加招遗产的50%共计4134.3万元。也就是说,胡加招的遗产约在8268.6万元。
近亿元遗产怎么成了负资产?
张明娣说,从2002年2月到当年年末为止,在张明娣与胡加招结婚的这段时间,上海新七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从700余万元猛增到2800余万元,净资产约在1500万元。这一笔财产应当作夫妻共同财产首先予以均分,其余部分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分割。
但是,婆婆郑松菊提出了一个疑问,张明娣与胡加招2002年2月结婚,胡加招当年10月去世,两人婚姻只持续了8个月。“短短8个月,怎么可能产生巨额的夫妻共同财产?”
婆婆郑松菊的代理人表示,张明娣只计算了利润,然而对胡加招生前的债务却视而不见。随后,郑松菊的代理人拿出了13张借条,说胡加招生前欠下了一身债,总计达到2800余万元,不少借条上还有张明娣的亲笔签名确认。此外,还有胡加招向公司借款1384万余元,隐性债务二三千万元,两笔有明确数额的债务加起来已将近4100余万元。“既然现在分家产,张明娣也应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这笔债务应该予以扣除。”
按照郑松菊的计算方法,扣去这笔巨额债务之后,张明娣与胡加招的夫妻共同财产竟成了负资产。也就是说,即便今后张明娣赢得了这场诉讼,在这笔单项遗产中,她还得偿还一大笔钱。听到这种结果,旁听席上张明娣的亲属一方,传来不少低声指责。
但是,张明娣的代理律师查看了证据材料后表示,不少债务都只是一张白条,仅凭一张债务白条和单方说辞,怎么能认定胡加招欠下了百万债务?虽然张明娣的确在这张纸条上签过字,但只是一纸说明,这种债务白条不足为证。
婆婆曾经提出以2400万元了断
郑松菊的代理人表示,婆婆郑松菊在儿子去世之后,曾拟过一份协议,大意为“我认可你们之间的婚姻,给张明娣2400万元现金,同时张明娣可以从新七浦公司中获得月薪8000元,目前涉及的所有房产都给张明娣。”他说,尽管如此,张明娣仍然不满足。
法庭上,郑松菊的代理人一再表示,之所以一起普普通通的继承案引起如此巨大的争议,就是张明娣以为胡加招非常有钱,而且把胡加招的财产放大了不知道多少倍,让不少人以为胡加招留下了亿元家产。“但事实上,胡加招的巨额债务没有计算入内。”该代理人表示,如果胡加招的所有资产减去所有债务,得到的是一笔负数,那么所有人也不会来抢这个继承权。
张明娣说,婆婆一纸协议的履行条件是自己就此退出新七浦公司,从此不再插手公司管理。“这家公司是我和先夫辛辛苦苦创业所得,对方出2400万元就想把我扫地出门。”张明娣明确拒绝。此前她担任新七浦公司高级主管,月薪8400 元。“协议上说得好听,不过是拿我自己的钱付我的工资,这样我怎么能接受?”
事实上,自从胡加招去世之后,张明娣已经退出了公司管理工作。从2003年2月开始,她的工资卡中就再也没有收到过新七浦公司的一分钱。
然而,房产、工资在婆媳眼中还都只是小数目。庭上讨论一套别墅的归属时,婆婆郑松菊就曾不顾律师劝阻,突然大声说:“房子给她,买房子的钱我也不要她还了。”
事实上,争夺新七浦公司的股权才是婆媳之间“斗法”的焦点。七浦路市场占地面积72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五层。2001年开业时,一间6平方米多的一间商铺售价就高达60多万元。时隔5年,商铺价格早已水涨船高,而胡加招一个人就占据新七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70%的股权。
庭上扫描媳妇沉默婆婆火爆
张明娣一身黑衣,法庭上大多时间保持着沉默。庭后,针对郑松菊代理人的“张明娣只看利润,不看债务”的说法,她愤然反击:“胡加招离婚后,我和胡加招通过提亲说媒,才答应了他的追求。这些都在审理结婚证的那场官司中说清楚了,我的大学老师、同学都可以为我作证。”张明娣说,她和胡加招真心相爱,两人一直共同创业,在新七浦公司最困难的时候,是她的二姐夫投资了1100万元,帮助他们渡过了难关。“没想到先夫去世之后,婆家就想撤销结婚证,指责我是二奶、傍大款。”
婆婆郑松菊却是个火爆脾气,庭后她一直指着张明娣大骂:“只要遗产,不要老公,太贪心了。”她拒绝了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