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时,要分清“合同”与“见习”

2014年07月16日11:0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求职时,要分清“合同”与“见习”

  近来,有极少数用人单位发布工作性质为“合同制”的招聘信息,但与求职者签订的却不是劳动合同,而是“见习”协议,并将招聘信息中承诺的千元薪资改为每月420元的见习补贴。事实上,由于这些单位是非劳动部门核批的见习基地,原则上不允许招收见习学员,一旦录用求职者,就必须与劳动者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上海公共招聘网提醒广大求职者,如果不慎应聘了这些所谓的“见习”岗位,要先核实该单位是否为见习基地,若不是,应及时设法脱身,以免被不法企业侵害个人利益。

  典型案例

  刚毕业于某高校计算机系的姜先生,近日应聘了一家广告有限公司的网络管理员岗位。该岗位的招聘信息中明确表示,月薪为800元——1500元,且工作性质为合同制,姜先生便欣然前往应聘。但姜先生被录用后与单位签订的是一份见习协议,在之后的两个月时间内,该单位每个月均仅支付给他420元的见习补贴。姜先生立即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核实。原来该广告公司并非见习基地,原则上不允许招收见习学员,他们是想利用见习名义使用廉价劳动力。

  建议

  所谓职业见习,是指组织学员进入企业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一段时间的实践性见习,以提高其动手能力,丰富其工作经验,增强上岗适应性,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内,见习学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发布“见习”岗位的用人单位,必须具有见习基地资质,其他任何单位发布所谓“见习”岗位都不合法。同样,这类单位以“合同制”为诱饵获取廉价劳动力后,以“见习”推脱则更为恶劣。

  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时,要搞清楚“合同”与“见习”协议的区别,不要被用人单位的一面之词所误导。求职者在签订“见习协议”时要留心这家用人单位是否具有见习基地资质。如果出现案例中的情况,可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或反映?

 

  相关阅读:

  谨防虽有凭证却不是劳动合同

  谨防虽有凭证却不是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许多劳动者误将应聘表、录用通知书、就业协议书、劳务协议当作劳动合同,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录用通知书不等于劳动合同 案例 秦婷经过层层选拔,进入了一家公司……[更多]

  避免因劳动合同起纠纷

  避免因劳动合同起纠纷 案例回放:1998年11月,陈某到某公司工作,双方当时没有签订。后陈某因工资报酬、医疗费用等问题,和单位发生纠纷。2004年4月,陈某被单位勒令停止上班。陈某因此向广西省该某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未果。后陈某诉至法院。 案例……[更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案例回放:小李在武汉一家公司从事客服工作近半年了,当初公司口头承诺月1500元,但只发了几个月就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停发了。起初小李与同事们也要求和公司签订,但经理说已过了签订时间,就没有签。小李的顾虑是:之……[更多]

  工作两年多打工者:企业何时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两年多打工者:企业何时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 在乳山一家木业公司打工的小军(化名)向党报热线反映,他2006年进入该企业工作,两年来一直没有签订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都无从办起,而且据他所知,单位有120多名工人和他情况一样。企业为何始终未与职工签……[更多]

  何谓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何关系

  何谓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何关系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劳动合同知识排行榜
劳动合同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