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公民健康权具体有哪些权利

2014年07月17日13:2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健康权】公民健康权具体有哪些权利

  一般说来,健康权的内容应包括“健康维护权”,“劳动能力保有、利用和发展权”,在特殊场合,也承认“健康利益支配权”。

  (一)健康维护权。健康不仅是免于疾病和衰弱,而且是保持体格方面、精神方面和社会方面的完美状态。所以当今社会将健康视为基本人权,在世界范围内均认为其是文明社会的共同利益所在,故对健康的维护也成了一项权利。

  1、“健康利益保持权”首先体现为自然人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人人都有通过各种体育活动、心理调试,使自己的身心健康状况保持完好的状态的权利。当生理、心理机能、功能出现不正常时,及时请求医治,使健康状况达到完好或恢复到原有状态的权利,不受任何的干涉或限制。

  2、“维护健康司法请求权”。“健康利益维护权”还表现为当自然人的健康权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享有的“司法保护请求权”。健康权主体以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他人健康权的法定义务。凡是非法损害他人的身体的外在组织的完整或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而影响他人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功能正常发挥,影响到生命活动的正常维持时,不论其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受害人均有权请求司法救济。

  (二)“劳动能力保有、利用和发展权”。一般认为,劳动能力是指自然人从事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活动的脑力和体力的总和,其作为自然人健康权的一项基本人格利益,当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保有、利用及发展的权利,当其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当然可以请求司法保护。

  (三)健康利益支配权。既然在生命权中包含了“生命利益支配权”,同理,在健康权的内容中,就应该包含“健康利益支配权”。所谓“健康利益支配权”,就是指自然人有权支配与自己的健康有关的那些利益的那些民事权利。在人们的传统道德以及传统的民法理论中,都不承认放弃健康或故意恶化自己的健康状况是一种权利。所以,法律对故意恶化自己健康状况的行为,如吸毒等可以施行强制性治疗。但是,就“自甘冒险”、“见义勇为”等行为而言,显然难以否定在这些特殊场合中的确有“健康利益支配权”的问题。故尽管一般来说,体育运动均有利于健康,但对某些可能危及健康的竞技活动,当从事这些项目的人员事前作出了承诺,或者以其实际参加的行为作出了默示承诺时,只要依法实施了必要的防范或保护措施,参加活动的运动员即使健康受损,也不追究他人的责任。这实际上就是承认参加人可以行使对自己的“健康利益支配权”。

  相关阅读:

  对健康权中劳动能力内涵的主张及观点介绍

  对健康权中劳动能力内涵的主张及观点介绍 劳动能力是健康权的另一项基本内容。劳动能力,是在日常生活和法律领域中经常使用的概念。但劳动能力基本涵义是什么,认识上不无问题。从文义上解释,似可称之为劳动的能力,因而将劳动能力一般解释为人用来生产物质……[更多]

  我国对妇女生命健康权的特殊保护

  我国对妇女生命健康权的特殊保护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老年妇女。生命健康权,是妇女重要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和健……[更多]

  生命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理论

  生命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理论 人的生命健康、劳动能力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它既是人的生命的外在载体,又是生理机能,各种器官的有机组合,是其能正常进行各种社会交往的最基本保障。因此,当身体受到侵害时,其在精神上往往受到巨大的压抑、愤恨等痛……[更多]

  生命健康权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主体及立法观点

  生命健康权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主体及立法观点 日本民法明确规定了身体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和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享有精神损害的赔偿请求权。我国台湾民法亦明确规定了身体健康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和死亡受害人的父母、子女及配偶享有精神损害的赔偿请求权。我国最高人……[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健康权知识排行榜
健康权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