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健康权受到诸多法律的保护

2014年07月17日13:3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我国公民健康权受到诸多法律的保护

  健康权的保护涉及多个法律部门。首先,国家政府在公民健康保护方面负有责任,我国宪法对此有多项规定。如第二十一条关于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关于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关于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规定,以及第四十二条关于国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等等。宪法的规定必须通过各有关部门法使之具体化。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健康权作为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权利之一,在《民法通则》中有比较详细的规定。民法的本质是为一定社会商品经济关系服务的[4],民法调整人身关系,是因为人生关系可能成为取得财产权利的前提。因此,民事法律在保护公民健康权方面有以下特点:①规范民事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健康权保护,有较强的针对性。②以纠正侵权行为为重点。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不得对另一方主体的健康权构成侵害。③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契约自由。双方可以在不违背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甚至包括健康保障方面的约定。④民不告,官不究,被侵害者如果不起诉(由于缺乏知识、信息不对等或其他原因),就难以得到民法的保护;⑤采用经济赔偿的方式使被侵害人得到补偿。⑥损害赔偿一般是事后的,即只有在侵权的健康损害后果发生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民事赔偿。

  刑法对公民健康权的保护力度最大。通过刑事惩罚措施,使侵害人受到法律应有的严厉制裁。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是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与保护健康权有直接关系的规定有:刑法第六章第五节关于危害公共卫生的罪刑规定,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传播危险、非法组织他人卖血、非法采供血和制作血液制品、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以及非医务人员非法行医造成对人体健康的严重损害及其死亡等方面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章第一节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规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有关健康标准的药品、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造成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严重疾患等方面的刑事责任。刑法对于健康权的保护力度虽然大,但是只有那些严重侵害健康权行为才能构成刑事犯罪,受到刑事法律的惩罚。而且,这类情况一般都已产生健康损害后果,因此对侵害者的刑事处罚和对被侵害者的保护都是事后的救济措施。

  相关阅读:

  【健康权】公民健康权具体有哪些权利

  【健康权】公民健康权具体有哪些权利 一般说来,健康权的内容应包括健康维护权,劳动能力保有、利用和发展权,在特殊场合,也承认健康利益支配权。 (一)健康维护权。健康不仅是免于疾病和衰弱,而且是保持体格方面、精神方面和社会方面的完美状态。所以当今……[更多]

  对健康权中劳动能力内涵的主张及观点介绍

  对健康权中劳动能力内涵的主张及观点介绍 劳动能力是健康权的另一项基本内容。劳动能力,是在日常生活和法律领域中经常使用的概念。但劳动能力基本涵义是什么,认识上不无问题。从文义上解释,似可称之为劳动的能力,因而将劳动能力一般解释为人用来生产物质……[更多]

  我国对妇女生命健康权的特殊保护

  我国对妇女生命健康权的特殊保护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老年妇女。生命健康权,是妇女重要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和健……[更多]

  生命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理论

  生命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理论 人的生命健康、劳动能力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它既是人的生命的外在载体,又是生理机能,各种器官的有机组合,是其能正常进行各种社会交往的最基本保障。因此,当身体受到侵害时,其在精神上往往受到巨大的压抑、愤恨等痛……[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健康权知识排行榜
健康权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