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拒为伤残军人办理证明怎么办

2014年07月22日12:1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政府拒为伤残军人办理证明怎么办

  行政诉讼地域管辖,又称行政诉讼的土地管辖或区域管辖,它是指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横向划分其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

  本人是抗美援越战争时期中的一名士兵,在辽宁省服役,在抗美援越战争演戏中因跳战壕负伤退伍,现在在家乡菏泽。现在一直领取着退伍军人补贴。五年前,我得知了自己可以申报革命伤残军人证明,由辽宁军区开军人证明、伤残证明,我向菏泽市民政局提交了革命伤残军人证明及补贴的申请,民政局也受理了,并收下了所有证明材料及手续。可是在接下来的五年中,尽管我反复催促,民政局一直拖着都没有为我发放证明及补贴。

  现在本人已经年近70,没有多少劳动能力了,请问如何才能取得这份补贴呢?

 法帮网律师回答:

  要求民政部门出具不予办理的理由或者对其不作为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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