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进入辽宁省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备案工作申报程序
一、对于无信用评价等级的高速公路施工企业在购买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前,必须进行信用备案,由交通厅初定信用等级。信用备案具体工作由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负责。
二、进行信用备案企业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辽宁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资信登记表》(具体格式见附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资信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三、施工企业初定信用等级结果将于招标资格预审前在辽宁省交通厅网站上公布。
四、施工企业初定信用等级有效期为一年(从公布之日算起),期满后将从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