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转让债权起纠纷 双方争夺管辖权
案例:2005年5月某混凝土公司与某建设公司签订混凝土供货合同,向建设公司承包工地供应商品混凝土,2005年7月混凝土公司将建设公司所欠120余万元混凝土款已到期债权转让给A地某料业公司,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争议管辖地为A地,后料业公司于A地提起诉讼,将混凝土公司与建设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混凝土公司与建设公司偿还上述款项。
显然,让与人混凝土公司和受让人料业公司之间是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利用《债权转让协议》中两者之间对管辖的约定来“当然”发生拘束建设公司的效力,受让人料业公司又直接依据债权转让协议对管辖的约定而来享有了对建设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
首先,本人认为:债务人建设公司同受让人料业公司没有任何买卖合同关系,原告料业公司只能基于《债权转让协议》以债权转让纠纷提起诉讼,而不能以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且《债权转让协议》是让与人混凝土公司与受让人料业公司之间的协议,协议本身具有相对性,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两者之间对管辖的约定不能当然发生拘束建设公司的效力,受让人料业公司不能直接依据债权转让协议对管辖的约定而享有对建设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
因此,料业公司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之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被告建设公司所在地法院受理。因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未接受义务。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仅是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
相关阅读:
债权转让协议是否能改变原债权的管辖
债权转让协议是否能改变原债权的管辖 债权转让协议是否能改变原债权的管辖? 案件:A公司(北京企业)与B公司(江苏企业)在北京签署了一份供销合同,A公司供货给B公司,B公司给A公司出具了一份债权确认书。此后,A 公司把该债权转让给C公司(河北企业), C公司依……[更多]
有关金融债权转让的法律适用原则介绍
有关金融债权转让的法律适用原则介绍 不良债权成立在合同法施行之前,转让于合同法施行之后的,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条件应适用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债权后,自行与债务人约定或重新约定诉讼管辖的,如不违反法律规定,……[更多]
转让人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效力
转让人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效力 转让人将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等三种情形……[更多]
【债权转让】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
【债权转让】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 从目前出现的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看,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1)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