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与刑事拘留的区别 拘役执行机关的规定
拘役刑可能给罪犯的声誉以及未来的工作、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应当在法律上确定短期自由刑作为对付轻微犯罪的最后手段地位,既在非必不可少的情况下,法院不应对罪犯适用拘役刑。拘役与刑事拘留有哪些区别呢,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如何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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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役与刑事拘留的区别
从表层上看,拘役与刑事拘留有相似之处,都是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方式。事实上,两者存在着颇大区别,体现在以下诸方面:
1、 在性质上,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使用的一种强制措施;
2、 在适用对象上也有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犯罪嫌疑人不能适用拘役,也就是说必须经法院判决后才能适用拘役;而刑事拘留则适用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3、 适用机关不同。拘役的适用机关是人民法院,刑事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
4、 适用法律依据不同。拘役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法》,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
二、拘役执行机关的规定
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需要说明的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同,这是因为这些人享有每个月探亲待遇,每个月可以回家住一到两天,并且如果参与了劳动,可以获得适当的劳动报酬。
另外,拘役期限是否可以无限制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如果数罪并罚,即有两罪被判处拘役,则两者的总刑期不能超过1年。先前有被羁押的,羁押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拘役,拘役的执行机关是什么,拘役期限为多少等相关问题的介绍。从上述论述我们可以发现,拘役的处罚程度其实介于管制和徒刑之间。与管制相比,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与徒刑相比,拘役的期限一般要短于徒刑,并且执行机关与执行场所不一样。因此,拘役所享受的待遇要比徒刑刑罚好得多。当然,本文只是简要介绍拘役的有关内容,具体到个例和详细的情况,不妨咨询下律师或专业人士,以求能有更全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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