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怎么办
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对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须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所以如果裁决是因为没有仲裁协议或者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而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当事人如仍想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则必须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否则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另外,如仲裁委员会有权仲裁,但该裁决是由于程序违法或证据不足或仲裁员索贿受贿、枉法裁决,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因而被人民法院撤销,当事人只有通过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才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因为虽然当事人事先订有仲裁协议,但依据该协议进行仲裁后,协议效力已尽。所以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必须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才能再次申请仲裁,否则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