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应该怎样缴纳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我是四川的女性,生于68年,来宁波工作16年了,02年公司给我交了宁波本地养老保险,快交了10年了,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我的保险可以自已交宁波本地保险吗?
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相关法律知识:
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百分之八缴纳;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百分之十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例如:2010年4月份陕西省公布的2009年度全省社平工资为30293元,因此2010年缴费金额=30293*19%=5755.67元。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
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9%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宁波市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须知
一、对象范围
1、持有《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且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女40至50周岁,男50至60周岁,(以下简称城镇大龄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
2、户籍在市辖各区,2006年5月底前被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招用或2006年6月1日后被企业招用,终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用工补助的人员,失业后从事灵活就业的。
二、申报社会保险费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2、以失业人员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月份应与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月份相一致的时间计算。
三、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及所需材料
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应及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应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 1寸近照1张;
3、《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
4、《宁波市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
四、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宁波市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登记证》;
3、《宁波市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
4、银行结算账户存折卡(镇海区除外)。
五、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和享受月份:
1、 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满36个月时,距法定退休年龄时间不足2年的人员(不含第24个月)]享受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2. 申报享受月份以灵活就业登记月份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缴费相一致的月份确定。
3. 已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失业后重新从事灵活就业的,按甬政发[2008]63号文件第二条第七款规定重新认定对象和享受期限。
4. 按照甬政发[2006]43号文件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未满3年的人员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3年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时间不足2年的(含第24个月),享受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按其应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计算。 户籍在市辖各区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不含24个月)的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按600元计算。如其应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高于600元,则按其应缴的上述3项社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额度计算。
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和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地点和时间:
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即可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和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地点均为灵活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时间: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间为每半年申报一次。上半年申报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26日,下半年申报时间为次年的1年3日至1月14日(休息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