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剥夺政治权利附加适用于严重犯罪
剥夺政治权利附加适用于严重犯罪的,由刑法总则规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没有裁量的余地,必须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56、57条的规定,对下列两类犯罪人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A、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这是从犯罪性质上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故不管对其判处的主刑种类。
B、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从主刑种类上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故不管其犯罪的性质与类型。对这类犯罪人规定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既是对他们政治上的否定评价,又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犯罪,还有利于处理与他们有关的某些民事法律关系。
相关阅读:
【刑罚种类】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刑罚种类】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55条至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更多]
【刑罚种类】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律规定
【刑罚种类】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律规定 刑法对每种罪名都做了详细的定义和规定,并进行了刑法罪名解读,本文主要对刑法中的罪名解读进行了介绍。 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律规定 一、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更多]
【政治权利】浅谈政治权利的剥夺
【政治权利】浅谈政治权利的剥夺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是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的规定,剥夺犯罪人作为国家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管理和从事政治活动的权利。 所谓的剥夺政治权利并不是剥夺的一个人作为一个社会人的资格,只是将他参与社会……[更多]
【政治权利】浅谈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执行规定
【政治权利】浅谈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执行规定 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