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拆迁案件拆迁当事人的因素
1、由于在以往的拆迁中,个别评估公司、拆迁公司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行为不规范,甚至野蛮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暴力威胁甚至人身侵犯,使人们从心理上抵触拆迁,从而加大了拆迁难度,增加了发生拆迁纠纷的可能性。
2、拆迁市场工作人员良莠不齐,一些拆迁公司在工作中,宣传力度不够,工作做得不扎实,往往急于签协议,对被拆迁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审查不细,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使用欺骗手段,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激化了矛盾。另外,开发商在补偿问题上掌握的标准不尽一致,随意性较大,造成同一拆迁地区内苦乐不均,也极易引起纠纷。
3、被拆迁人缺乏可以代表他们说话的社会中间力量与政府、开发商平等谈判。这一方面使他们无法合法有力地保护自身利益,另一方面又使他们容易受到个别别有用心者的利用。
4、一些被拆迁人属于弱势群体,本身就靠低保生活,无法支付回迁后的物业费、采暖费。同时,确有个别拆迁户想借拆迁“一步登天”。还有的被拆迁人不依法维权频频打官司,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逐一经历,试图以闹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