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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搬迁村委会有权收回我们的宅基地使用权吗?

2014年07月29日17:0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不搬迁村委会有权收回我们的宅基地使用权吗?

  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该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规定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申请,由区、县国土房管局裁决。

  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可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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