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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离婚处理问题

2014年07月31日09:1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经济适用房离婚处理问题

  我是沈阳的孩子2周岁,于去年5月份得到经济适用房补偿额万元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因为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努力争取不成,发现男方只认钱,根本不明事理,结婚将近4年来跟公婆在一直住,跟我男的见面少,见面就吵,好心也换不来对,没有感情可言,之前已经争取闹过两回离婚了,这是第三次了,孩子我不要给男方父母带(平时也是男方父母带),买房时双方家长各出5万,我俩把收礼钱和我生孩子生育险报销的钱还有日常我的工资攒下来的钱共5万,过户手续费将近1万,又用男方公积金贷款万,向我家亲戚借了4万元钱再加上经济适用房补贴款万,现在我要申请离婚,此房如何处理,我坐通勤车在抚顺私企工作,沈阳的抚养费一般在多少钱哪(我上网查了什么收入的30%)但具体金额大概是几百还是一千哪

  补充:加上外捞一个月收入固定交家中将近2000元吧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孩子的抚养费需结合男方的收入及孩子的需要、当地的时候水平综合考虑认定具体数额,就沈阳地区而言,每月至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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