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线咨询
您好! 2011年3月20日,我在中国*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业务时,银行业务经理告诉我:银行信贷查询系统中输入我的身份证号码时,显示的是浙江省金华**镇一位名叫陈##的人在该行开有账户,但长时间没有使用,账户上没有余额。我迅速通过公安系统查询我和陈##的姓名与身份证,结果为:本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吻合,陈##与我的身份证号码不吻合。由此看来,可以排除我和陈##的身份证号码重号的可能,而且浙江省金华**银行所开的这个账户是使用的假身份证。 根据上述情况,无论是持假身份证开户的人(有可能浙江省金华浦江县根本就找不到叫陈##的人)还是浙江省金华**银行为持假身份证开户,这个事实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使我今后都无法在金融系统办理业务。 所以,急咨询律师,我该如何合理的处理这个麻烦事情?谢谢!
法帮网律师回答:
首先去找发证机关,看具体派出所能否查出是什么原因。要是有人盗用你的身份证号,那可以当即报案。
遇到这种事不用慌,肯定能有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