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为村干部办养老保险

2014年07月31日15:0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周村区为村干部办养老保险

  5月12日,周村区南郊镇财政所的工作人员来到区劳动保险事业处,为全镇82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交纳了2006年前任职期间的保费。至此,该区酝酿已久的对农村干部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误工补贴制度正式实施。

  4月初,周村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专门制定了政策,规定全区所有行政村现任职的村

  “两委”(含村改居)主要负责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任职一年为其投保一年。其中区财政承担保费的50%,其余部分由镇(办)、村、个人按比例负担;缴费标准按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缴费基数,在政策范围内由各镇办自主确定;村(居)干部离任后且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保费改由个人负担。该办法还规定,因犯错误被撤职及自行离职的村(居)干部不享受当年的保险待遇;未到领取保险金年龄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由其继承人继承等。

  南郊镇樊家村党支部书记徐立新说,区里给我们买养老保险,体现了对农村干部的关心和尊重,增强了我们工作的责任感,我们只有扎实搞好新农村建设,才能不辜负党和政府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

  在对农村干部实行养老保险的同时,周村区还对45个村集体收入不足3万元、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每月误工补贴不足300元的,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补足。据测算,对农村干部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误工补贴制度后,周村区每年需财政支付资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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