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债权转让】关于金融债权转让诉讼的调查

2014年08月01日17:3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金融债权转让】关于金融债权转让诉讼的调查

  【金融债权转让】关于金融债权转让诉讼的调查

  一些国家财政、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的债权长期收不回来,由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低价转让给私人企业以后情况就发生了“惊人变化”:当地法院积极配合执行,不惜采取强制性措施,从而使这些债权官司成了少数人获取巨额回报的“大买卖”。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等大法官日前对记者说,一些所谓的金融债权打包转让诉讼案件,表面上看是合法的,实际上利用部门规章的漏洞,借助司法手段来侵吞公有财产,由此引发的社会不稳定等问题不容忽视。

  银行坏账难变现,卖给个人点现钱

  海南省五金交电化工公司职工代表王兰英、吴少惠等人日前反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在追讨海南五交化公司的借款时,将市值近2000 万元的海南五交化公司秀英仓库近50亩土地及地上15栋仓库,竟然以500万元的低价转让给了海口威信实业有限公司搞房地产项目开发。

  在此之前,海南五交化公司改制下岗的近300名职工多次与华融公司海口办协商,请求集体受让海南五交化公司债务,却得不到支持。眼看着依靠仓库对外出租和给仓库租赁客户搬运货物每人每月获得的300元左右生活费即将失去,300名职工多次集体上访海南省人大、省委政法委、省政府和海口市人大、市政府,强烈呼吁上级机关过问并制止贱卖国有资产、损害下岗职工利益的行为。

  今年1月,海南华宝神农实业有限公司以低价购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的金融资产债权,并通过法院强制性手段超范围查封10多家案外人近亿元资产,引发了案外人连锁诉讼和上访。

  今年3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将拥有的深圳市得利士食品联营有限公司2000多万元债权,以1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周、史两个自然人。这两人在受让这笔金融债权后,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已中止执行长达10年对深圳得利士公司的执行,并查封、准备拍卖深圳得利士公司和多家关联国企的资产。

  让人惊讶的是,这些国有债权10年都无法执行,一旦低价转让给个人后就立即执行了,全然不顾国有资产流失和国企职工失业影响社会稳定,少数人却因此“一案暴富”。

  法院在办理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金融债权案件时发现,按照现有法律和政策,受让金融债权的企业或个人,只要通过法律途径追讨金融债权肯定会赢,因为金融债权的本质是银行贷款,依照现行法律、政策起诉追偿是法律支持的。这样的金融债权转让,等于给国有资产的再度流失穿上了合法外衣,不仅损害了被指令担保的国有企业、政府机关的稳定和发展,而且影响被执行企业和担保方职工的就业稳定,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相关阅读:

  【金融债权转让】银行债权剥离行为的性质

  【金融债权转让】银行债权剥离行为的性质 【金融债权转让】银行债权剥离行为的性质 2004年8月19日,湖北省高院在审理一起银行债权剥离引发的纠纷时就纠纷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向最高院请示。最高院受理请示后,就银行债权剥离行为的性质及法院是否应当受理问题致……[更多]

  【金融债权转让】商业银行将不良债权转让

  【金融债权转让】商业银行将不良债权转让 【金融债权转让】商业银行将不良债权转让 2005年11月,农行河北衡水分行将一笔本金1850万元、利息约600万元的不良债权以全价转让给一家公司,但债务人对这一转让提出质疑并将农行衡水分行告上了法庭。法庭援引央行20……[更多]

  【金融债权转让】商业银行跨境债权转让问题

  【金融债权转让】商业银行跨境债权转让问题 近年来,为减轻外汇储备大幅攀升的压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金融机构的短期外债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控制措施。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2007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开始,商业银行必须按季度……[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债权转让知识排行榜
债权转让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