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医疗保险概念及其保险待遇介绍
医疗保险是指保障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非因工患病或负伤后在医疗上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的规定,医疗保险待遇有下述主要内容:
1.医疗期待遇。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只限于规定的医疗期内。医疗期的长度根据职工本人连续工龄和本单位工龄分档次确定,最短不少于3个月,最长一般不超过24个月;难以治愈的疾病,经医疗机构提出,本人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医疗期,但延长期限最多为 6个月。
2.疾病津贴。又称病假工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满1个月以上的,停发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其工龄长短给付相当于本人工资一定比例的疾病津贴。
3.医疗待遇。职工一般可在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合同的定点医院选择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