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执行中面临的困惑
我国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均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此类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继承(法定)、受赠所得财产。依据该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双方在无婚前财产的情况下,就无个人财产存在。由于《婚姻法》及其解释,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承担,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人民法院在执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时,就会无所适从,不知所措。即便是债务人有工资、生产经营等收入,依该条规定,因系夫妻共同共有,人民法院便不能将该份财产直接处分用以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虽然新《婚姻法》确立了婚前个人财产的概念和范畴,对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的执行有所弥补,但对没有婚前个人财产债务人的个人债务的执行,仍然存在债务人有财产,而法院不能执行的尴尬局面。即便是执行法院将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收入或生产经营利润)作为债务人的个人财产用以承担个人债务,一旦被执行人或权利人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就会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
相关阅读:
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之争的举证责任
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之争的举证责任 对于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发生争议时,谁承担举证责任,在理论上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由承担义务方举证。这种观点认为,债务与财产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对应的,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就应由承担义务的一方举……[更多]
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的理解
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的理解 执行夫妻个人或共同财产的前提:必须明确所涉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我们根据执行依据作初步判断并主张权益和提出异议。以下是执行中常见的情况: 申请人申请执行的依据明确债务性质属于夫妻个人债务或夫妻……[更多]
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的应对
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的应对 1、申请执行人未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按被执行人个人债务处理。 2、申请执行人主张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机构必须进行听证审查。此类听证通常无须被申请追加的……[更多]
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诉讼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法院: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收集:就你手上目前的证据来看证明力还不够.单凭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