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判给谁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一、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
1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扶养义务的。
3 男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5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收入的。
7 男女双方均无时间照看孩子,离婚后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照看的,该方父母的意见与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对争取抚养权也起着重要作用。
二、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判决给女方抚养。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款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果女方也能举出男方的生活环境不好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或者即使抚养孩子了也会对孩子的未来产生不利的影响都可
除此之外如果孩子在十岁以上还可以自己主张跟谁。
相关阅读:
案例分析家庭暴力如何认定
案例分析家庭暴力如何认定 【案情】 原告马某,女,27岁,回族,农民,住开发区某村。 被告张某,男,30岁,回族,农民,住开发区某村。 原告与被告系同村村民 ,自由恋爱于1994年12月登记结婚,1995年8月生育一子(现7岁)。婚后夫妻间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甚……[更多]
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如何处理
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如何处理 1996年11月份,原告杨召亮与被告何照娟相互认识。1999年11月11日,双方登记结婚。2000年10月9日生育女儿杨只只。婚后原告杨召亮与被告何照娟没有共同财产。被告生育小孩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争吵不断,有几次原告杨召亮还使用暴力殴……[更多]
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的刑事责任
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的刑事责任 新婚姻法解释: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的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更多]
家庭暴力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 修改后的婚姻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