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出人寿保险理赔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报案方式:网点柜面、电话(报案电话详见附表1)、传真等。
(二)申请人
1、被保险人
2、监护人
3、受益人—保险单指定受益人;
4、法定继承人—保单未指定受益人,身故保险金作为遗产分配。原则:我国遗产继承可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以上申请人均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理赔事宜。
(三)报案时间
1、一般按照各险种的条款具体要求
2、公司要求: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指定和认可的医院见附表1),要在3日内通知本公司;被保险人身故,须在24在小时内通知本公司,待本公司查勘后再善后处理。
(四)索赔时效
索赔时效的起始时间是自对保险人具有请求给付保险金权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人寿保险索赔时效为5年;
2、除人寿保险以外的人身保险索赔时效为2年。
对客户提供单证、资料的要求
(一)一个理赔案件,应收取客户的单证、资料包括:
1、保单资料;
2、客户身份资料;
3、填写单证资料;
4、相关证明资料。
(二)以上所提供的单证、资料要求齐全、真实、清楚,提供复印件应提供原件供柜面人员核对。
(三)正常续保的,含有疾病保险责任的险种保单,由于疾病原因造成的保险金给付,出险在观察期内的,需提供上一年度所承保的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