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制度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
一、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中央在新世纪新形势下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全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我们实现科学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我国国民经济一直保持着平稳较快的增长,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人均GDP已经持续保持在 1000美元以上。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我国已经进入了中下收入国家行列。这对我们的发展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
长期以来,我们的经济增长主要是依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为支撑。随着经济增长与能源资源短缺矛盾的日益突出,建立在资源过度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破坏基础上的经济模式将难以为继,中国不可能再走资源耗费型、环境污染型、技术依赖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发展老道路。因为我们必须面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两个现实:
一是尽管我国是资源大国(我们的矿资源排世界第3位,国土资源排第3位,煤炭资源排第1位,发电资源排第2位,原油资源、水资源排第6位),但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多数不及世界平均水平。如人均耕地资源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人均水资源只有1/4,人均矿产资源只有1/2。不少地区盲目追求经济指标,掠夺性使用自然资源,使我国可利用自然资源日趋枯竭,单位GDP消耗的能源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2倍,是美国的2.3倍,是欧盟的4.5倍,是日本的8倍;我国的劳动生产率仅相当于美国的1/12、日本的1/11;我国以占世界4%的经济总量,消耗了全球石油的7%、原煤和钢材的30%、水泥的 40%。
二是尽管我们已经是世界贸易的第三大国,但出口产品中拥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只占大约10%。由于缺乏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我们的产能没有获等量的经济回报。我国石化装备的80%,轿车生产设备、纺织机、数控机床的70%,芯片设备的85%需要依赖进口,我国企业由于缺乏核心技术不得不将每部国产手机售价的20%、计算机售价的30%、数控机床售价的20%——40%支付给国外专利持有者。事实表明,无论是在国际市场还是在国内市场,依靠过去那种拼资源、拼劳力的方式已经很难换来应有的利益。粗放型增长方式正在威胁着中国的持续发展,技术创新能力已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首要因素。
从国际经验来看,在人均GDP1000美元到3000美元这个阶段,很多国家的经济都会出现很大的起伏和动荡。一些国家如日本、韩国和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过自主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不仅主导了自己的国内市场,还支撑起许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产品,拉动GDP进入一个高速增长期。反观拉美一些国家,则因经济增长方式没有转变,长期形不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导的产业,高端产品的市场多被跨国公司占领,使其失去宏观调控的主动权。在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经过15年努力,到2020年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这是历史的必然。
二、版权制度与建设创新型国家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
创新型国家的共同特征是:创新综合指数明显高于其他国家,知识或智力成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在70%以上,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一般在30%以下。当前,我国知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为36%左右,研究开发投入占GDP的比重为1.4%左右,对外技术依存度为50%以上。与创新型国家的标准相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要缩短这种距离,我们只能依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知识产权的创造、使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之一,已日益成为国际竞争和博弈的重要领域和基本手段。能否充分利用和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科技创新、优化资源配置、保护创新成果、维护竞争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已经成为各国夺取竞争优势的一个关键所在。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指出,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最重要的保障和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