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工作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
将市妇联纳入小额担保贷款部门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人民银行仪征市支行、担保公司、承办银行要积极支持妇女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妇女创业小额贷款信息月度通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健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创业培训”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依托现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切实利用妇女的组织优势、宣传优势和载体优势,鼓励贷款妇女参加创业培训。做好创业信息储备、完善个人资信、加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贷后跟踪管理工作,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
妇女组织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妇女、贴近家庭的优势,做好妇女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登记服务,协助承办担保公司和承办银行做好个人资信评估、贷款发放和回收工作,切实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加大创业就业妇女培训力度,指导妇女选择合适的创业项目,跟踪项目实施,做到家庭情况清、贷款项目清、贷款数额清、还贷能力清,积极帮助解决贷款妇女困难,切实增强妇女创业就业和增收致富能力。
市财政部门要负责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补充调配、使用监督和数据上报工作,本着应贴尽贴的原则,确保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安排,督促担保公司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现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发挥妇女组织在促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中的作用,对广大有创业意愿、需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创业妇女,做好登记、审核和服务工作。
市金融办要加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协调工作,对承办担保机构的指导和管理,积极稳妥地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工作。
人民银行要积极协调指导承办银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管理工作。承办银行要按月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反馈贷款情况。
实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目标责任制,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指标逐级分解,逐级考核。市妇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考核管理,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