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不在于文化水平高低
某单位的一名副局长居然对妻子长期实施家庭暴力。昨天记才获悉,这各副局长局长已被移送检查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据了解,这是湖南省首例检察机关介入的家庭暴力案。昨天,饱受暴力的吴女士向记者述说了她的经历。
吴女士说,婚后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丈夫会动手打她,而且情况越来越糕。他用电话线勒她的脖子,撕她的头发,将她的头摁到地上后用脚踩她的脸,归结为可怕的是,他竟然将她的头行马桶里塞,前放水冲。
这种家庭暴力是令人发指,超出我们的想像,因为我们通常认为,做出这种家庭暴力的人往往是那些文化水平很低,并且是没有什么正当职业的人,然而,这次让我们大跌眼镜,因为实施这种暴行的人居然是某单位的副局长。所谓副局长,就是领导干部,通常是在台上坐着作报告(“教育”广大群众,给群众做思想工作、要求群众遵守法的人,现在他们赤裸裸地跳出来实施家庭暴力,着实令人匪夷所思,所以记者在报道中使用了这样的词语“某单位的一名副局长居然对妻子长期实施家庭暴力”。
然而,也许我们应该考虑改变我们的传统思维。以往我们认为实施家庭暴力的是那些文化水平低和职务低的人,但事实上实施家庭暴力与文化水平与职务高低并没有直接关系,在外面彬彬有礼、道貌岸然的知识分子、领导干部一样可能在家庭干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家庭暴力。有调查表明,中国的家庭暴力在上世纪 90年代比80年代上升了25.4%,而家庭暴力的施虐者也正呈现“高智商”的趋势。在33.9%存在着程度不等的家庭暴力的家庭中,知识分子至少占了四分之一。
改变我们的传统思维,有利于我们更加关注这些被知识分子、领导干部实施家庭暴力的妇女们的实际生存状况。因为,对于这些妇女们来说,由于其家庭通常是认为有地位的家庭,这些妇女更爱面子,耻于将家庭暴力向社会维权组织诉说,更多将痛苦埋在心底,这就容易形成“马太效应”,妇女们越爱面子,丈夫就越肆无忌惮,家庭暴力就越强烈。如果我们能意识到这一点,我们相关的妇女维权组织就可以主动深入这些家庭,了解她们的疾苦,鼓励她们出来说说话,为她们排忧解难。
在前不久举行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上,英国首相布莱尔的夫人、英王室律师切丽女士说,一个丈夫长期说妻子长得丑,使妻子不知自己的人身价值是什么,也是一种家庭暴力。然而,在我们这里,副局长却可以长期殴打他的妻子,并做出将她的头往马桶里塞的暴行,却很难得到救济。尽管,这起案件最终被公安机关立案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但这是在吴女士多次请求下才实行的,并且据称“这是北京市首例检察机关介入的家庭暴力案。”可想而之,有多少起家庭暴力没有得到司法的及时救济,我们社会让妇女免于家庭暴力的路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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