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立法刻不容缓

2014年08月18日09:0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反家庭暴力单独立法刻不容缓

  四川省妇联权益部的王蜀蓉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四川省江油县一位40岁左右的王姓妇女,以打工为生。其丈夫好吃懒做,并沉迷于赌博而不能自拔。他每次赌输钱后就向妻子要钱,要不到就施以拳脚。前不久,其丈夫赌输钱后跟她要不到钱时,竟气急败坏地将10公斤汽油泼到她身上,并点着火。结果王被严重烧伤,现仍在医院治疗。

  其实,王姓妇女的遭遇只是众多家庭暴力的一个缩影。作为封建时代男尊女卑观念遗留下来的残余,家庭暴力至今不但仍有较大的生存空间,成为家庭中男人歧视女性的工具,而且已发展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着社会的安宁、稳定与和谐。

  家庭暴力是一种基于性别的严重暴力。正由于传统观念中妇女的从属地位,现代社会特别是在偏远农村,法律意识淡薄,夫权思想浓厚,不少家庭认为丈夫管束老婆天经地义。因而,每每当丈夫殴打老婆时,家人总是袖手旁观,有的甚至幸灾乐祸、火上加油,使妇女的合法权益在这种藐视“合理”中屡遭侵害。

  据全国妇联一项调查结果表明,我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有16%的女性承认遭受过配偶的暴力。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大都表现出了懦弱、无知和茫然的特征,一味地沉默、忍让,结果助长了家庭暴力的滋生蔓长。

  而且,家庭暴力的频频发生,也击中了法律的软肋,那就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

  对此,一些专家学者深刻指出,现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民法、刑法等法律对于反家庭暴力的规定过于抽象、司法解释过窄,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从而缺乏可操作性。因而,她们积极建议反家庭暴力应单独立法,具体规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从法律层面上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要义。它不仅仅需要受害者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益,更重要的是需要法律的威慑力和保障力来提供有效保护。因而,反家庭暴力单独立法已刻不容缓。

  相关阅读:

  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应“宽严相济”

  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应宽严相济 对于长期受虐杀夫的案件,有必要尽量宽大处理;同时,应尽量作有利于被告的正当防卫解释。对于虐待罪,则应秉持从严的精神加重处罚力度。 女子因长期被丈夫施以家庭暴力,在最后一次被强行要求行房中捅死丈夫。虽然案件细节我们无……[更多]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教你几招 电视连续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热播,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在全社会日益关注妇女儿童权益的今天,家庭暴力情况究竟如何?正值我国第一部关于妇女权益的基本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全国人大……[更多]

  家庭暴力与法律

  家庭暴力与法律 在辽宁省有57.7%的被调查者认为:对我国刑法规定虐待罪实行不告不理的制度不适当;绝大多数司法工作者认为有必要制定全国性的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或法规。 2001 年,我们对北京市宣武区及辽宁省的大连市、鞍山市、阜新县、台安县(以下简称辽宁)……[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家庭暴力知识排行榜
家庭暴力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