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收费收费法有哪些
行政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其他组织,为满足特别的行政支出,向与特别支出存在特定关系的行政相对人收取货币的行为。如:工商管理费、过路过桥费等。广义上说,行政收费是行政征收的一部分。
概念
行政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其他组织,为满足特别的行政支出,向与特别支出存在特定关系的行政相对人收取货币的行为。如:工商管理费、过路过桥费等。
收费法
《行政收费法》,就是规定谁有权力收费,确定行政机关的收赞权需要经过何种程序,哪些费用可以收取,收取的费用如何上缴、如何使用等等的法律。乱收费一直被列为疾顽难治的“三乱”之首,其症结就在于缺乏专门的法律,对行政收费的正当程序作出严格规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明确将《行政收费法》列人立法规划。
1990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首次让老百姓拥有了“民告官”的权利;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一次明确了行政机关应当对因违法行政侵害老百姓利益的行为作出赔偿;199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严格界定了公安、工商等行政机关对公民和企业进行处罚的范围和责任;1999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让老百姓可以把损害自己利益的“红头文件”推上被告席。2004年7月1日施行的《行政许可法》则比较清晰地规定了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审批的权力边界和行政责任。
但是,在规范行政行为方面,还有一部分与“处罚”和“许可”等居于同等重要地位的行政行为,就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程序等,没有专门的法律,为了打造一个合法的、透明的、便民的、负责任的、守信的、廉洁的现代法治政府,《行政收费法》被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
行政机关乱收费的动力来自部门利益。这部法律的作用就在于,一方面可以严格界定哪些行政机关拥有收费的权力,另一方面,以法律的方式规定收支两条线,收来的钱全部上缴国库,切断行政机关乱收费的利益链,消除乱收费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