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是什么

2014年08月20日10:54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医疗事故罪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的含义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付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生体健康的行为。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是复杂客体,即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和医疗单位的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就是就诊人。

  2.在客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合法从业的义务人员构成。

  4.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即对所发生的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是过失,但对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而言则可能是故意的。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界限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医疗事故罪的处罚

  《刑法》规定犯医疗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阅读:

  医疗事故构成要件分析

  医疗事故构成要件分析 医疗事故,系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的事件。《办法》第3条明确指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1)虽有诊疗护理错误……[更多]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并不是任何医疗损害,都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医疗事故须满足以下要件: (一)患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人身损害首先表现为生命的丧失或人身健康的损害,其次是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损害之后所受到的人身损害后果,以及所造成的财产利益……[更多]

  医疗事故的特殊情形

  医疗事故的特殊情形 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因使用存在质量缺陷的医疗设备或假冒伪劣药物以及被感染的血液制品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的,应否按医疗事故处理?我们认为,存在上述情况的,应当按医疗事故处理。原因在于,首先,从医疗活动的内容来看,它本身并……[更多]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责任 一、医疗事故的概念 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医疗的过程中,可能会与医疗机构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这些纠纷不一定都属于医疗事故。例如,患者到医院看病,因楼道走廊地面有水迹导致摔伤骨折,遂与医院发生纠纷。因患者摔伤不是医……[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医疗事故知识知识排行榜
医疗事故知识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