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需达一定程度才能要求赔偿吗?
我妻子在一家三级医院看病,由于医生的粗心导致错诊,使得治疗期被拖长了近两周,但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可是我们为了治病多花了许多冤枉钱,也给她本人带来了更多的精神痛苦。我们要求医院给我们一个说法,并赔偿我们的损失。可是医院态度很强横,认为医生的行为并没有给患者身体带来什么损害,拒绝赔偿。我想请教律师:像医院这种误诊行为,没有给患者造成身体上的损害,属于医疗赔偿范围吗?也就是说我们家可以要求医院支付我们因医生误诊而多花的医药费呢?
认为只有造成严重的医疗损害后果才能主张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说法源于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该《办法》现已废止。该《办法》将医疗过失行为分为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造成严重后果的为医疗事故,而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医疗损害后果以医疗差错对待。医疗差错不属于医疗事故,所以也就得不到医疗事故损害赔偿。
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取消了医疗事故必须存在严重后果的标准。以往所说的医疗差错已被纳入现行医疗事故之中,受《条例》的调整。《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该条例对医疗事故的界定,我们可以看出,任何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诊疗规范的行为,只要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就构成医疗事故。《条例》第四条规定将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其中四级医疗事故为:“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所以原《办法》中的医疗差错当属现行《条例》规定中的四级医疗事故。
与《条例》配套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以227种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划定了医疗事故的各种细致等级。因此依据现行行政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不以患者受到严重损害后果为前提。也就是说,只要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差错,既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可以要求医疗事故赔偿。
相关阅读:
医疗事故罪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的含义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付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生体健康的行为。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是复杂客体,即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和医疗单位的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就是就诊人。 2.……[更多]
医疗事故构成要件分析
医疗事故构成要件分析 医疗事故,系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的事件。《办法》第3条明确指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1)虽有诊疗护理错误……[更多]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并不是任何医疗损害,都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医疗事故须满足以下要件: (一)患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人身损害首先表现为生命的丧失或人身健康的损害,其次是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损害之后所受到的人身损害后果,以及所造成的财产利益……[更多]
医疗事故的特殊情形
医疗事故的特殊情形 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因使用存在质量缺陷的医疗设备或假冒伪劣药物以及被感染的血液制品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的,应否按医疗事故处理?我们认为,存在上述情况的,应当按医疗事故处理。原因在于,首先,从医疗活动的内容来看,它本身并……[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