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族债务重组收益问题
不过,专家提示,并非所有的债务重组都能带来重组收益。如果债务重组带有条件,涉及或有应付金额,则在由此产生的不确定性得到消除之前,不能全额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而对于另外一些债务豁免来自关联方的公司来说,由于财政部方面对此类债务豁免能否确认为收益还没有明确说法,年报的最终落笔还需等待。
为了赶上重组收益这班车,ST公司债务重组的步伐在2007年年底明显加快。
S*ST光明1月4日公告,2007年12月31日,公司与工商银行某支行签署了《还款免息协议》,公司在按约还款1000万元的前提下,银行免除了公司贷款利息1163万元。此次债务重组将带来债务重组收益1163万元,对公司扭亏起到重要作用。
在2007年最后一天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的公司还有*ST铜城,公司实际控制人豁免了公司合计3000多万元的债务。此外,S*ST生化、S*ST聚友、S*ST恒立、ST银广夏等ST公司也纷纷赶在猪年岁尾进行债务重组。
专家提示,对于债务重组,要具体情况具体甄别,并不是所有的债务重组都必然带来等额收益。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郑朝晖教授解释说,如果一项债务重组,例如债务豁免,是单方面、无条件的,则可以确认为当期收益;如果债务豁免带有条件,债务豁免就带有某种不确定性,而会计出于谨慎原则,就不能确认相关的或有关资产。比如,某银行以某上市公司顺利实施重组为条件豁免该公司部分债务,那么在该公司重组完成之前,该笔债务豁免不能确认为重组收益。即,附加条件的债务豁免如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不确定性被消除前,企业不能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郑朝晖表示,这很可能是原定于1月15日第一家公布年报的S*ST昌源年报推迟到1月29日的主要原因。 S*ST昌源日前公告,由于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最终核准文件,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无法办理过户,对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会有一定的影响,公司年报披露因此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