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重组收益不能变为利润
在新准则公布之前,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大多计入当期损益,只是其间出现了两个颇具影响的特殊案例。一是PT渝钛白1999年底将11559.79万元资产转让给重庆化工厂,同时由对方承担公司债务本息74844.87万元,由此形成63907.92万元债务重组收益,本以为可借此一举扭亏,但财政部2000年9月专门发文规定,这部分差额只能计入资本公积,因此去年渝钛白仍未摘掉PT帽子。二是ST郑百文的债权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也本想借债务豁免,使公司免戴PT帽子,但财政部今年一纸文件规定,其1.5亿元债务豁免应转入资本公积。现在,新准则出台,所有靠债务重组获取帐面利润的游戏今后将不能再玩下去了。
在去年资产重组热潮中,许多公司都进行了债务重组。如ST石劝业与长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及还债协议,其1451万元利息被免除,所欠长城公司2000万元债务转为双方共同投资。PT北旅则将1.4亿元债务转让给北汽集团。同样,PT红光去年底以资产抵债,其8.41亿元债权转移至红光集团承接,同时将玻壳生产线、土地及其他资产计9.22亿元出售给红光集团抵债,差额部分转为PT红光对集团公司的债权。今年1月20日PT水仙也公告,若将2亿元债务转让给原第一大股东上海纳赛斯公司,同步电子将受让相关股权并入主。这些新老债务重组肯定都要按新的规则进行会计处理了。
另据悉,在新制订的8项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借款费用和租赁三项是新制订的,另外5项,即现金流量表、债务重组、投资、会计政策变更和非货币性交易是重新修订的。它们都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无形资产、投资两项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其余6项在所有企业中施行。这些准则必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