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险与人身损害赔偿能兼得吗?
我的一个亲戚上班途中在离厂门很近的地方,被汽车撞死。公司承认是工伤,开始也愿意按劳动保险条令规定赔偿。后来,经过交通事故处理,死者家属获得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此时,单位却说不能得双份,不给赔偿。请问:职工上班途中被汽车撞死,是否能同时获得单位的劳动保险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依据劳动关系获得工伤保险后,不能免除致害人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而给予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应当受到的民事惩罚,也就是说,致害人对自己的民事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工伤保险基于双方的劳动关系而获得,带有补偿性质。人身损害赔偿基于侵权而发生,带有惩罚性。因此,你的朋友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和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