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算通知的时效问题

2014年08月22日09:5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关于清算通知的时效问题

  1、 个人独资企业: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券人,并予以公告,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的60日内;

  2、 其余全部是收到通知的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在90日内。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应当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向财政部门提出核准申请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可转换公司债最短期限3年,最长5年;转股价格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发行 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基金的募集期限为3个月为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股票;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手委托之日起到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股票;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起人在公司成立3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连续3年出现亏损,应当暂停股票上市;债券上市公司连续2年出现亏损,应当暂停债券上市交易。

  收购要约的有效期不得少于30日,不得超过6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收购要约期满前15日内,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出现竞争要约时,初始要约人更改收购要约条件距离收购要约期满不足15日的,应当予以延长,延长后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5日,但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在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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