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设立事项代办程序
委托人向信托公司提出代理申请,填写代理申请书,说明公司的性质、经营范围、种类、方式、资金来源,并且要有主管部门的批文等等。
信托公司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资格及设立新公司的条件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双方在公证部门监督下,签订“代理协议书”,以明确代理事务的范围、程度及双方相应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信托公司依照“代理协议书”的规定代理新公司设立的各项事务。
新建公司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信托公司按照“代理协议书”的有关规定,收取代理手续费,双方委托与代理的关系即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