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律知识 > 拆迁安置 >

深圳钉子户获得逾千万补偿同意拆迁

2014年08月25日10:1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深圳钉子户获得逾千万补偿同意拆迁

  昨日,事情突然发生转变,蔡珠祥介绍,在罗湖区法院多次调节下,9月21日他和开发商终于签订了补偿协议。9月22日,补偿款进入蔡家账上。但对于具体数额,蔡先生表示不便对外透露,仅表示数额在1000万-2000万之间,他对赔偿数额还算满意。按照协议,他应该在10月上旬搬离。目前他正在找房子住。可能搬迁的日子有浮动。“找到房子我就搬走。”

  昨晚,蔡先生以“深圳钉子户”的身份,写了一封《感谢信》,在信中他表示:“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里,我非常感谢境内外的各届媒体、热心人士和网友支持,感谢国家法律逐步完善,也感谢深圳市政府、市人大重视。”

  京基公司相关负责人昨日证实,确实与蔡先生妥善解决了问题。该负责人认为,双方签订补偿协议与10月1日要实行的《物权法》没有什么联系。目前,京基正在与最后剩余的三户拆迁户进行积极沟通和协商。

  蔡屋围钉子户

  2005年10月,蔡屋围金融中心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以下简称拆迁人)确定为深圳市京基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蔡屋围股份公司。两公司同年11月2日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经过近一年的协商,到2006年10月23日,蔡屋围有95%以上的业主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至2007年4月市国土房管局作出书面裁决,仍有6户未与拆迁人达成一致拆迁补偿意见。其中态度最为强烈的拆迁户是蔡珠祥、张莲好夫妇。

  两人当时表示:按照裁决书计算下来,整幢房屋补偿价格大约为574万元。而按照张本人当时提出房屋价格大约为934万元。随着深圳房价开始飙升,夫妇两人提出的赔偿价格一度曾上涨至1400万左右。

  夫妇两人随后申请行政复议,今年6月11日,《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局作出的《房屋拆迁补偿裁决书》。7月初,两人向罗湖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8月下旬,夫妇接到了罗湖法院下发的《通知书》,表明法院已受理市国土房管局的强制执行申请。夫妇两人的房子有可能被强拆。

  而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京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开发此项目,费尽周折,数亿资金一直冻结在政府指定账户中。盈利空间变得非常有限。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拆迁安置知识排行榜
拆迁安置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