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遗产继承为了什么?
第一,主要表现为房产;
第二,一方或者多方当事人长期生活在国外,生活条件优厚,早年家庭倾尽所有支持其出国发展,后来留守国内的手足尽孝父母床前,甚至因此而丧失了不少个人发展的机会;
第三,被继承人去世时,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海外一方慷慨表示放弃继承,或者在被继承人生前就表示不会继承被继承人的任何财产,以表示对国内尽孝一方的回报;
第四,继承人没有及时办理继承手续;
第五,时隔多年,海外一方突然表示要继承遗产,并且提起继承诉讼。
在此如果仅从法律上来讨论问题,我觉得没有必要,因为法律关系很清楚,在涉外性方面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很容易在法律上厘清。
相关阅读:
关于涉外继承问题的法律咨询意见书范例
关于涉外继承问题的法律咨询意见书范例 __________先生: 本律师谨就你提供的情况和要求,提出以下意见: 一、中日有关法律继承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更多]
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更多]
涉外继承办理程序
涉外继承办理程序 1.依照继承法规定涉外继承公证是指被继承人、继承人、遗产这三个继承法律关系中,有一个以上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 2.依照《继承法》第三十六条及司法部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况可由有管辖权的公证处为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 (1)当事人申请继……[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