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疑被侵权 格力电器状告美的索赔300万元
记者从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了解到,因发现并认为自家的发明专利被同行侵权,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将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金额达300万元。
据了解,格力公司于2007年4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于2008年9月3日获得《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发明专利证书并于同日授权公告,专利号为200710097263.9。随后,格力公司发现,珠海某销售商销售的梦静星系列空调产品涉嫌侵犯了公司该项发明专利,而这些空调产品则是由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为了维护企业知识产权,格力公司于去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美的公司立即停止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涉案侵权产品,索赔经济损失300万元。此外,涉案的某销售商一同成为被告,被请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作为被告,美的公司辩称,格力所称的专利为一种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而美的公司制造空调设备并没有使用这种方法。被告生产的梦静星系列空调从产品结构到设置方法,都没有落入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其梦静星系列空调采用的是公知的现有技术。因此,美的公司认为其并未侵犯原告的专利权。目前,由于该案涉及到专业技术问题,已提交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美的是否真有侵权行为,有待法院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