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现公司治理上的毛病
一些原本业绩突出的上市公司,逐渐走下坡路,直至巨额亏损。原因何在呢?有些可能是天灾(比如公司所处市场萎缩、竞争激烈),但很多公司则是因为人祸(如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管理层监守自盗等)。
避免人祸主要靠规范的公司治理。这里所讲的公司治理,不仅仅局限于公司管理制度,如财务制度、采购制度、人事制度等,公司治理主要是指规范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各自的权利与责任。说白了,就是让这些上市公司的参与者各司其职。谁也不要越权,谁也不能失职。
比如个别上市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一肩挑,这就有些危险,因为总经理本来需要董事会进行考核、聘任,一肩挑了,总经理很可能就没人管了。他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很难指望有什么力量去阻止和制衡。
如果国有上市公司出现上述局面,更要特别当心。因为国有公司的“先天缺陷”,就是从理论上,没有人会像爱护自己的财产一样爱护公司资产(毕竟所有权不是自己的),因此需要将权力分解进而制衡,以求最大程度地消除这一“痼疾”。而一旦出现一肩挑的情况,就等于放弃了权力的互相制衡。这样一来,就为“反客为主”的内部人控制大开了方便之门。
又比如,有些事情本应提交股东大会讨论,但董事会越权批准了,进而一些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情(比如价格不合理的关联交易)也就发生了。
再比如,董事会应当制定合理的针对管理层的考核方案以及薪酬方案,以激励管理层将其自身财富的增长与企业经营业绩的提高结合起来。但在一些公司,董事会在这方面却无所作为,这事实上是在唆使管理层动歪脑筋打坏主意。 总之,如果没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就不能形成公司参与方各司其职、各尽其职的局面,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就是一句空话。这样的公司可能会显赫一时,但其消失只是时间问题。 因此,投资者在评判上市公司时,不能仅局限于对管理者、业绩、产品、市场、行业的分析,公司治理优良与否也应该纳入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