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可以起诉吗

2014年08月27日10:0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可以起诉吗

  案例

  2004年5月17日,原告陆某(女)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称其与被告黄莱从2001年5月起未经结婚登记同居生活,生有一子。在同居生活期问,双方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因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要求人民法院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进行处理。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之后就不承认自然同居的事实婚姻,均认为是同居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①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②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也就是说,如果男女双方均为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该关系不是法律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平等地保护子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人民法院子以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本案法院告知当事人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若当事人不补办结婚登记,只能对子女抚养纠纷和财产分割进行受理。诉讼中,原告又提出解除同居关系,被告同意;但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法院认为虽然双方当事人同意解除同居关系,但不符合法律规定,故仅对子女抚养问题和房屋分割作出了判决,而对解除同居关系末作处。

  相关阅读:

  诉讼离婚中的子女抚养权

  诉讼离婚中的子女抚养权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 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 依照最……[更多]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更多]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案件需要的证据材料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案件需要的证据材料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案件需要的证据材料 ( 1 )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 2 )各自抚育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 ( 3 )各自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 ( 4 )10 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见; ( 5 )其他。 赡养纠……[更多]

  我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吗

  我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即由共同直接抚养转化为由一方单独直接抚养。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应坚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子女抚养知识排行榜
子女抚养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