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成立于1917年,是斯德哥尔摩商会附设的仲裁机构。该仲裁院设有3名委员组成的委员会,委员由商会执行委员会任命,任期2年。虽然附设于斯德哥尔摩,但在职能上是独立的,其宗旨在于促进工商、航运事业的发展。设立之初,主要是从事国内仲裁。1970年,美、苏贸易合同的仲裁条款选择了该仲裁院,从此,在国际上开始肯认作为中立国的瑞典的仲裁院在解决东、西方贸易方面,是一个理想的仲裁机构。目前,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可以受理世界上任何国家当事人所提交的商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