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调解不再是诉讼
根据《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向提起民事诉讼的有以下五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其损害赔偿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调解只调解一次,调解不成的或调解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是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调解的,公安机关也不进行调解,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四是一些法规允许自行解决的交通事故,如有争议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五是当事人对检验、鉴定或者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也不予调解,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过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仅占公安机关受理案件数的1.5%。新法实施后,提起民事诉讼的交通事故案件将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