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填写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一)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分钟。
(二)事故地点一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三)姓名一栏,填写各方当事人姓名,填写前须核对各方驾驶证或身份证。
(四)车辆牌号一栏填写车牌号及车型,如黑色牌照的号牌应在号码后注明(黑牌)。
(五)保险公司一栏,填写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简称及保单起止日期,填写前须核对各方交强险标志或保单。
(六)电话一栏,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填写后相互打电话确认。
(七)保险公司报案号一栏,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反馈一个报案号,将此报案号填写在本栏中。
(八)事故情形一栏,对应事故情形在相应的“□”内划“√”,对第7项和第8项需简要描述事故情形。
(九)物损情况一栏,在相应碰撞位置划“√”;有其他财产损失的,在其他物损栏填写;无其他财产损失的,在其他物损栏填写“无”。
(十)当事人责任一栏,对应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在相应的“□”内划“√”,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
(十一)到达快速理赔中心时间一栏,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商定选择定损的理赔中心(《协议书》背面有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填写到达理赔中心的时间(事故发生起不超过24小时)。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且联系不上的,按交通肇事逃逸论处。
(十二)赔偿情况一栏,对于当事人自愿放弃保险索赔的,根据事故双方的协议内容填写,并签名确认。未放弃保险索赔的,不要填写。当事双方自愿放弃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就损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场赔付现金当场结案。当事双方填写《协议书》记录协议内容及赔偿履行情况,作为证据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