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
在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方面规定一个相对明确的参照标准是必要的,由于精神损害的复杂性,确定一个单一的标准是不可能的。参照一下方法:
(一)最高赔偿限定法。在确定最高赔偿限额时要考虑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除此之外,还应遵循以下两点:
1、要与目前受诉法院的审判实践中的作法基本相一致。目前各地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的认定作法考虑了多种因素,其中有根据当地实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最高赔偿限额等作法,值得借鉴。
2、最高限额不能超过或者要与对死亡的最高额相适应。在制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额时可以借鉴现有的关于死亡的赔偿法规。原则上,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能超过对死亡的赔偿数额。
(二)对不同损害后果进行分类分级的相对固定赔偿方法。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属于侵害物质性人格权中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对于生命权受侵害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没有必要分级区分对待,只要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额即可。而对于侵害身体权和健康权而引起的精神损害由于受伤害的程度可能差别较大,因此有必要给予区分分级。
(三)先例判决参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