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在一些农村,有些村委会随意强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相关阅读:
顾祥国律师-离婚一方隐匿财产 对方起诉重新分割
离婚一方隐匿财产 对方起诉重新分割 夫妻协议,男方隐藏共同财产20万余元,离婚半年后,女方察觉,状告前夫要求重分财产。8月20日,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女方分得存款12万元。 2007年9月20日,方友珍与胡杰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更多]
顾祥国律师:浅析未经同住人同意转让公房承租权的效力
浅析未经同住人同意转让公房承租权的效力 案情介绍 小龙女与杨过是夫妻关系,但因杨过实施家庭暴力小龙女提起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杨过在小龙女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小龙女签字将杨浦区的一套公房转让给第三人张某,并……[更多]
顾祥国律师:揭露假发票低成本高利润暴利内幕
揭露假发票低成本高利润暴利内幕 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遏制发票犯罪呼唤组合拳。《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将发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由财政部令上升为国务院令,实现了由部门规章向行政法规的升格,使……[更多]
哈尔滨刑事辩护律师推荐:顾祥国律师
顾祥国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号码:13936293899 执业证号:12301200310537859 执业机构:黑龙江善行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海事海商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西小区10栋 邮 箱:rdbguxianguo@163.com (打电话给我时,……[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