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适合用的条件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依据最高人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移转给他的继承人”的规定,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 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 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 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 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五、 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相关阅读:
杭州【交通事故】推荐:万奕庆律师
杭州【交通事故】推荐:万奕庆律师 律师简介 万奕庆律师,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系,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服务从业经验,执业至今期间办理了大量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在已办理的法律事务中做到了零投诉……[更多]
浙江杭州律师推荐:万奕庆律师
浙江杭州律师推荐:万奕庆律师 万奕庆律师 手机号码:13958102021 执业证号:11121110111083 执业机构: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取保候审 房产纠纷 工商查询 地 址:杭州市建国北路639号华源发展大厦1001B室 邮 箱:kell……[更多]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区别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区别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又死亡的,由该死亡之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一)代位继承只发……[更多]
关于转继承纠纷案件的法律规定
关于转继承纠纷案件的法律规定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或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死亡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转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的一种继承法律制度。其中,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更多]
转继承的概念
转继承的概念 转继承又称再继承,连续继承、第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实际接受遗产已死亡的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已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 转继承是继承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