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享有身体权吗?
人死后,其身体权是否完全丧失?自愿捐赠遗体者的家属能否对遗体的最终走向享有更多的知情权?
按照目前法学界对身体权的基本解释,身体权是指公民(包括残疾公民)维护其身体完全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具体人格权。身体是公民享有权利的物质基础,离开了身体,公民无任何权利可言,更不要说具有法律上的人格权。身体权就在于保持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侵害他人身体的完整性就是对他人身体权的侵害。身体权同时表现为公民对自己身体组成部分的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支配权。所以说,身体权也是公民基本的人格权。
目前,我国对于死者是否享有身体权一直没有定论。我国著名法学家杨立新认为,人活着对自己的身体享有身体权,死后,身体权就转化为身体利益,这种身体利益转化由他的近亲属依法保护,侵害死者的遗体,同样构成侵犯行为,死者的近亲属同样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与此同时,我国没有一部统一的遗体捐赠法,只有卫生部和一些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遗体捐赠条例。但我发现,其着重强调的只是捐献前的自愿程序,而当遗体捐献后,在遗体捐献程序、接收站工作人员的培训、遗体保管、捐献方和接受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具体操作方面还存在不少缺陷,很多方面完全处于法律真空。
当一项社会事务事实上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之中时,当法律在多个环节出现真空时,权利就容易受到侵害,程序就容易混乱,个人或家属之所以愿意遗体捐献,是因为他们希望能够为医学研究尽一份力,从而帮助更多的人摆脱病魔,但这并不意味着遗体就完全“任人处置”。
对于生者来讲,我国法律对于身体权的维护确实高度重视,包括《宪法》、《刑法》都规定了身体权受到侵害时,对方应负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而对于死者来说,身体权的拥有与否应当尽快有一个定论,不能总是让这块领域处于法律空白之中。
相关阅读:
郭炳江律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纠纷如何维权?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纠纷如何维权? 劳动者因履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在享受与履行其他劳动权利和义务的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应当按照一定的的处理方式。 1、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设立的工会或者用人单位设……[更多]
内蒙古赤峰律师推荐:郭炳江律师
内蒙古赤峰律师推荐:郭炳江律师 郭炳江律师 手机号码:18604767077 执业证号:11504200410868159 执业机构: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中段 邮 箱:gbj8000@163.com 律师简介 专职律师……[更多]
郭炳江律师-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会有什么后果?
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清算组执行了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那么由此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清算组成员要负责赔偿。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 公司自行清算的,……[更多]
人身损害中健康权与身体权的区别
人身损害中健康权与身体权的区别 人身损害中健康权与身体权的区别 健康权与身体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身体权指公民的身体的全部器官,即身体的完整性,而健康权是物质性人格权。如有更多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您可以到中顾网免费发布法咨……[更多]
区分健康权与身体权
区分健康权与身体权 健康权与身体权 健康权又称身体健康权它包括精神和身体两个方面。公民在生命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正常的机能,否则,就无法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更多]
对医学领域的身体权侵害防范保护措施
对医学领域的身体权侵害防范保护措施 民法对公民身体权的保护,仍采取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就医学领域的身体权侵害问题,应采取以下办法: 1.在立法上效法国外的经验。大陆法系具有代表意义的《德国民法典》第823条,将身体权规定为与生命权、健……[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