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2014年09月17日11:04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如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当公司处于僵局状态,对形成僵局负有主要过错的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而公司尚存在打破僵局、改善经营的客观条件,法院对此诉请不予支持。

  案情

  2001年3月,原告A公司、B公司、董某分别出资1950万元、45万元、5万元,D公司出资2000万元,四方共同成立被告C公司,从事基因芯片技术开发。根据公司设立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先由D公司委派人员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1年,在此期间,A公司向C公司转让“肝炎基因芯片技术”,2002年则应由A公司委派人员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A公司未履行技术转让义务,C公司于2002年亦未变更法定代表人。D公司、A公司为此先后提起一个仲裁和两个诉讼,仲裁机构和法院分别作出了A公司返还C公司技术转让款2000万元和D公司、C公司履行变更法定代表人义务的裁决和判决,但各方均未实际履行裁决与判决。此外,工商年检报告显示,自2001年3月C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历年经营亏损,现已无主营业务收入,处于停业状态。2006年6月,3原告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讼,请求判令解散C公司。D公司不同意解散C公司,认为只要A公司履行返还技术转让款的义务,公司经营状况就会好转。法院在该案审理中责成C公司召开股东会,但A公司要求解散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行使股东知情权三项议题以及D公司关于制定公司发展规划的议题,均未在股东会上形成有效决议。法院还曾要求各方股东就各自持有的C公司股权进行内部或对外转让事宜,限期洽谈,并主持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C公司连续数年经营亏损,公司股东会也未能达成有效决议,但3原告请求解散公司的理由仍不充分。首先,A公司对C公司经营不善应负一定的责任。A公司既不履行向C公司转让技术的合同义务,也不履行返还技术转让款的仲裁裁决,无疑在技术、资金上对C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正是由于 A公司违约在先,D公司和C公司才以不更替法定代表人和不提供公司账簿来对抗,以至于造成公司股东相互指责和表决僵持的态势。其次,C公司仍然存在摆脱困境的可能。如果双方股东各自积极履行业已生效的相关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在C公司获得返还资金和更换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公司经营状况应有改观。此外,B 公司和董某作为公司小股东,如其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也完全可以依法通过其他途径寻求相应救济。据此,判决对3原告要求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

  评析

  2006年1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个条文为公司法创设了一项由股东请求司法解散公司的新制度,本案即是法院依据上述新规定受理和裁判的新类型案件,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新公司法该条规定,是该案审理的关键问题。

  第一,准确理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立法目的。此条立法,在于为公司僵局困境中增加一种最后的救济措施。

  因此,在不同股东利益之间,该条立法应当偏向于保护公司僵局中的无辜者、受害者,而不是对形成公司僵局负有主要过错的“肇事者”。不然,允许对形成公司僵局负有主要过错的股东通过诉讼轻易解散公司,不啻于帮助其实施了对其他无辜股东的“二次损害”(导致僵局形成是一次,解散公司又是一次),与救济弱者权益的立法目的完全相悖。对形成公司僵局负有主要过错的股东,对解决公司僵局困境、维持公司存续无疑也负有主要责任,对其提出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更应严格审查诉讼目的防止利用诉讼滥用权利、破坏诚信。

  第二,严格掌握从公司僵局到判决解散公司的条件。全面把握该条规定的立法目的,还应强调公司维持原则,尽量避免对股东、员工和社会的负面影响。因此,从公司僵局到判决解散公司的实质条件应该是:如果不解散公司无法打破公司僵局,如果不打破僵局就会无法保全股东利益。判断是否构成“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应审查公司真实财务状况,确定公司经营是否确已处于持续恶化状态或必将发生重大损失,还应通过责成召开股东会等形式确定公司管理是否确已处于僵局状态,即公司内部决策和经营管理机制运行瘫痪,股东会或董事会因股东或董事之间的相互对抗,而无法有效召集或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判断是否构成“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应看是否会因为公司资产不断减损导致股东投资遭受不应发生或本可避免的重大亏损。判断“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一方面不能将“通过其他途径”机械地理解为前置程序,未穷尽其他途径,股东就不得提起请求解散公司之诉;另一方面必须切实审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困境的现实可能性。法院需进行必要的司法调解,要在最广泛的层面上,全方位地找寻扭转公司经营和管理困境的其他途径,包括通过公司自力救济、行政部门管理、行业协会协调,以及仲裁或其他司法程序摆脱困境的可能。要结合市场与公司发展前景,客观评定通过其他途径对于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困境的现实性。只有在公司确实无法走出管理僵局和经营困境,股东也无法以其他方式退出公司以保全其利益,提出解散公司请求股东所持股权超过百分之十的情况下,才可以判决解散公司。

  相关阅读:

  广东深圳律师推荐:陈国兵律师

  广东深圳律师推荐:陈国兵律师 陈国兵律师 手机号码:13530909139 执业证号:14403201110653429 执业机构: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知识产权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联合广场A座2411室 邮 箱:13530909139@……[更多]

  广东深圳律师推荐:陈国兵律师

  广东深圳律师推荐:陈国兵律师 陈国兵律师 手机号码:13530909139 执业证号:14403201110653429 执业机构: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知识产权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联合广场A座2411室 邮 箱:13530909139@……[更多]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内容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内容 一、 清算组组成情况: 包括清算组成员、组长、副组长姓名及产生的程序。 二、 通知和公告人的情况: 包括公告的次数,公告的时间及刊登公告的报纸名称。 三、 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 应将企业清算基准日的资产负……[更多]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范本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范本 公司类型注册号 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文书编号 申请注销登记的原 因 相关阅读: 甘肃天水婚姻家庭律师推荐:李继新律师 甘肃天水婚姻家庭律师推荐:李继新律师 李继新律师 甘肃 天水 手机号码:13619386629 执业证号:270302120498 执业……[更多]

  公司注销的步骤

  公司注销的步骤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公司注销知识排行榜
公司注销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