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开光:萍乡市莲花县人,77年生,中共党员,转业军人,毕业于武汉军事经济学院。服务特色:有管理、文学、法学专业背景,主修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擅长诉讼策划、出庭辩护、法律写作的专职律师。
【律师简历】
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次年开始专业律师生涯(执业地广东东莞)。2006年11月任东莞某冠群知识产权机构诉讼部律师,专职代理专利、商标诉讼。 2007年11月任东莞企帮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管理咨询师、首席法律顾问。是东莞南博职业技术学院(现广东科技学院)兼职教师(09.4.1-11.3.31)。2012年4月后主要执业于萍乡,代理过大量的企业诉讼案件和非诉讼业务,是诉讼经验丰富、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家的专业律师。
【业务说明】:
因家庭原因,颜律师2012年从广东东莞回萍乡莲花,在萍乡火车站侧购房置家,现与同仁开办合伙律师事务所,工作时间一半在萍乡办案,一半在莲花或出差。出于个人志趣考虑,同时为了给客户更好的专业服务,颜律师从2013年起,专注刑事辩护、和私人律师两项业务。主要服务对象为被关在看守所里的特殊朋友和需要贴身法律服务的成功人士。颜律师提倡先办案后收费,承诺勤勉敬业、专业专注于您的委托事务。
【收费标准】:200元/小时(有效工作时间)
诉讼案件,委托人于签约时支付2000元,其余律师费用由律师每周汇报工作内容及费用支出情况,由委托人审核无异议后及时支付。(审判终结后统一结算,由律所出具正式发票)
诉讼有风险!有法律麻烦请尽早咨询律师!!(颜开光律师,电话:133-2009-1100,0799-7108282)
【代表案例】:法律交流,欢迎索取判决文书及相关资料。
一、刑事辩护类:
1、东莞东城李某等制造、贩卖毒品团伙案(颜律师做第一辩护人,判决减轻处罚);
2、东莞长安刘某等70余人涉台诈骗案(本案公安部督办,颜律师当事人作用较小,判处缓刑);
3、深圳刘某诈骗(诈赌)共同犯罪案(颜律师侦查阶段介入七日后,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不批捕,公安局放人);
4、潘某团伙、流窜抢劫汽车案(颜律师做第一辩护人,判决从轻处罚);
5、赖某团伙跨省流窜抢夺金项链案(颜律师做第一辩护人,当事人累犯、参与26起抢夺被公安盘拘,判决认定自首从轻处罚)
6、村两委人员贪污窝案(颜律师作为唯一辩护人出庭,以质疑资金性质为辩点,判决四被告人均缓刑);
7、刘某故意伤害案(判决当事人拘役三个月,系实报实销型,辩护成功);
8、刘某等20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为第8被告人辩护,以定性聚众斗殴惩罚首要分子为辩点,当事人获缓刑)。。。。。。
二、诉讼代理类:
1、某大型灯饰企业系列专利维权诉讼案(案涉上海、广州、深圳、北京相关侵权企业互诉专利侵权);
2、某实业公司手机相关专利维权诉讼案一、二审(本案由北大法律信息网收录);
3、某高速公路民工群体维权案二审(本案由北大法律信息网收录);
4、46户业主状告房地产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一、二审(集团诉讼,百万标的);
5、某制衣厂北京追讨货款案(历经中山、北京两地法院管辖权异议、反诉、一审、二审。注:最终败诉但可作代表案例)
6、陈某状告公安局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推翻交警支队事故认定书,各大网站均有报道);
7、刘某状告邮政局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原审败诉后颜律师介入,调解一次性获赔459000元);
8、某大型企业人力资源经理等劳动合同纠纷案(历经仲裁、一、二审波折,代表企业、查证高管假证入职,后经二审驳回巨额索赔)。。。。。。
三、管理咨询(法律风险管理)类:
1、东莞大岭山奥达铝业有限公司,驻厂管理咨询案(与职业经理人贺生驻厂咨三个月询);
2、东莞寮步国源实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案两年(劳资、合同、房地产、生产事故,诉讼事务处理);
3、东莞大岭国美家具有限公司驻厂管理咨询案(与职业经理人谷生驻厂咨询一月余);
4、东莞高埗家谊灯饰厂驻厂管理咨询案(与职业经理人邱生驻厂咨询三月余);
5、惠州大亚湾圣婴园婴童制品有限公司驻厂管理咨询案(与职业经理人谷生驻厂咨询三月余);
6、东莞东城易轩建筑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三年)
7、东莞东城建朋鞋材有限公司,企业建章立制专项法律顾问案;
8、东莞石排启原实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