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同事电脑太吵 男子持铁棍追打同事致其死亡
因宿舍的同事看电脑而吵得自己无法休息,毛树东于是与同事大打出手并手持铁棍将同事追至停车场打伤致死。5月13 日上午,毛树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34的毛树东曾因犯抢劫罪,于2004年2月12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8年8月1日刑满释放。此次据检方指空,2013年11月22日晚 上九点,毛树东在海淀区某宿舍内,因琐事与50岁的同事陈某发生争执并互殴。后陈某离开宿舍,毛树东追至该地下室停车场内并持金属棍击打行至此处的陈某头 部数下,导致陈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毛树东表示对起诉书有异议,具体的异议是,起诉书指控他“击打陈某数下”,而毛树东说自己只打了陈某三下。
据毛树东说,他在物业公司做电工不过三个月,同宿舍的陈某比他早来几天,俩人关系一直不怎么好。之前就因为电脑的事情吵过架,毛树东说,明明是自己先开的电脑,却被陈某抢着用了。
据同宿舍的工友说,事发当天,几人放工后,毛树东正躺在床上玩手机,陈某边看电脑边哈哈大笑,还用手拍桌子,毛树东说不仅如此,陈某还用脚踹桌子,吵得自己无法休息,于是起身向陈某动了手,争执中,陈某抄起烟灰缸砸向毛树东的脑袋,随即毛树东的后脑就流血了。
在被同事劝开后,毛树东起身就去了工程部找了一根铁棍,然后追着陈某到了地下车库,打了陈某三下后将铁棍仍在车库的其中一辆汽车底下,然后自己就去了医院。
13日上午,陈某的妻子与儿子都来到法庭,“你什么时候知道陈某已经死亡的?”法官问毛树东说,“不知道”毛树东说,直到开庭,他都不知道与自己素有矛盾的陈某已经不在人世。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毛树东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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