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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状告儿子只为见其一面 曾因分家起矛盾

2014年09月26日10:4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八旬老人状告儿子只为见其一面 曾因分家起矛盾

      随着我国当前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如何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品质,越来越成为社会所关注的热点问题。

  昨天,重阳节即将来临之际,宁海法院对各类涉老年人案件进行了归类分析。从近年来的涉老案件审理情况看,赡养纠纷案件数量最少,婚姻家庭纠纷占一定比例,民间借贷纠纷比例最大,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即养老、婚姻、理财及老年人易受骗等。

  □通讯员 宁法 记者 郑振国

  心酸

  八旬老人状告儿子希望能见他一面

  年过八旬的王大爷,育有三子二女,原本该安享晚年,没想到,却与儿子打起了赡养官司。

  王二是王大爷第2个儿子,当年分家时,王二夫妻认为老人财产分割不均,偏爱老大,加上婆媳相处也颇有矛盾。老二一家便心生芥蒂,逢年过节也不去看望老人。

  这种状态一持续就是20多年。去年,王大爷的老伴大病一场,兄妹们都劝王二夫妇前去看望,但老二一家还是没去。王大爷觉得自己年事已高,不想留有遗憾,和其他子女一商量,倒想出个法子来:让法院出面调解。

  王大爷将儿子告上宁海法院岔路法庭,要求其支付赡养费。庭前,王大爷一直追问法官,“到时候不会把儿子抓起来吧”。他一再表示,只要求调解,不要判决,如果调解不成那就撤诉。

  承办法官联系了王二,谁知他情绪非常激动,坚决表示不会到法庭。

  经法官再三劝说,这才勉强同意让妻子次日到法庭来。第二天,老人和其他子女一早等在调解室,却一直没有等到王二和他的妻子。

  就在大家气愤之时,王大爷突然开口表示,“调不好就算了,我撤诉好了,我只是希望他能来看看我们,我也不是为了要钱”。

  承办法官又联系王二,告诉他老人的想法和撤诉决定,“为什么撤诉呢?难道他起诉我不是为了让我难看吗……”“不是,他要的是找回儿子,就是希望你能常回家看看。”经过法官一番劝导,王二终于来到法庭陪同父亲回家,父子解开心结。

  ●法官点评

  今年以来,宁海法院共受理各类涉老年人案件200余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占到70%以上。“从数据上看,赡养纠纷数量仅为个位数,但养老问题始终是涉老纠纷的焦点。”岔路法庭法官表示,由于农村家庭子女多,互相推诿,矛盾复杂,法院调解更加困难,有的赡养纠纷尽管判决结案,但亲子关系也被破坏,物质赡养尚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也可以通过法院予以执行,然而精神赡养,包括看望老人和日常的关心,却很难执行。

  伤心

  逛菜场发现“商机”贪便宜被骗5万元

  67岁的周大伯是宁海人。

  去年10月的一天,他在菜场买菜时遇到两名陌生男子找人。其中一男子陈某表示想买产品向其打听附近的“老王”。另一男子李某则自称是工商局工作人员。

  两人寻求周大伯帮助并承诺给他辛苦费。见有钱拿,还有工商局工作人员陪同,周大伯没多想就和李某一起去找王某了。

  很快,三人找到“老王”。“老王”称他有产品价值15万元,愿便宜卖给熟人。两男子提出让周大伯出面购买再进行转卖。眼见能赚不少钱,周大伯经不住诱惑,立即赶去银行将卡内5万元老本全数取出交给“老王”。

  等他叫了三轮车前来运货时,三人早已不见踪影。经周围人提醒,周大伯这才意识到被骗,当即老泪纵横。

  今年年初,三男子被公安抓获归案。上个月,宁海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陈某、王某、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四年六个月及五年六个月。

  ●法官点评

  宁海法院刑庭法官介绍说,被害人为老年人的诈骗案件主要集中在利用迷信“施法”诈骗,掉包分钱,免费赠送产品或保健品等形式上。老年人往往存有迷信、贪小便宜等心理,防范意识不够,盲目轻信他人,信息辨别能力差;加上老年人业余生活贫乏,精神相对空虚,具有从众心理,容易受骗上当。

  后悔

  拿40余万元放“贷”老太收不回来了

  宁海人徐老太,虽已年过七旬,但身体硬朗,是个大嗓门。早在1998年,同村人郑某因购买货车需要,向徐老太借钱,此后陆续借款,至2002年,共借款6万元。一开始,郑某还按期支付利息,但后来,不仅未支付利息,连人都找不到了。

  今年年初,徐老太将郑某告上法院,要求归还6万元本金及利息20余万元,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徐老太的诉求。然而,郑某表示,肯定还不出这么多钱,实在没办法。听郑某这么说,徐老太颇感失望。

  除了这起借贷纠纷外,这些年徐老太陆续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共7件,金额共计40余万元。老太平日里省吃俭用,即使打官司需要出庭,老太也不舍得坐车,自己骑着三轮车前往。

  想着好不容易攒下这些钱如今没了着落,徐老太向法官们诉苦,子女们也都埋怨她,借这么多钱出去又拿不回来,早知如此不如买房呢。

  ●法官点评

  宁海法院民三庭法官介绍说,从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看,老年人成了民间借贷纠纷的高危人群,一方面,一些老人手头有了积蓄,希望能够钱生钱,但是又无理财知识,容易轻信他人,受利息诱惑,加上借款往往无担保、口头约定为主,手续不规范,最后导致资金难讨回,公告案件多判后执行难;另一方面,老人借款讨要不回后因怕被埋怨又往往不敢将实情告诉子女,精神压力大,法律知识缺乏,来回奔走诉讼,劳心劳力。也有一些老人为子女借款提供担保,甚至将唯一住房拿去抵押贷款,最后导致老无所居,晚年生活无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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