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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核桃广告功效遭质疑 律师:产品名字违法商标法

2014年09月29日09:30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六个核桃广告功效遭质疑 律师:产品名字违法商标法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相信很多人都听过“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 ”这个广告吧。这个广告自诞生之日起,就跟“脑白金”广告一样,在电视台里铺天盖地的播出,到现在可谓家喻户晓,现在甚至连很多小孩子都会模仿。

  不过,这则广告最近遭到了公众的质疑,起因就是这句广告词“多喝六个核桃”。大家质疑的重点就是:“六个核桃”核桃露是否真含有六个核桃?“六个核桃”真的能补脑吗?

  消费者1:六个核桃,我可能买过吧,补脑这个功能,我们不能随便说。

  消费者2:饮料里面有防腐剂吧,还是自己做饮料比较好。

  专业人士也对“六个核桃”的补脑效果产生怀疑。浙江医院营养科主任郑培奋就表示,核桃补脑是有这种说法的,但人们如果真要补脑,那为何不直接去吃核桃,还要喝饮料呢?

  郑培奋:如果你冲着“六个核桃”的“核桃”,那你倒不如就直接吃核桃。炒熟了的核桃不是更好吗?你何必要去吃核桃露呢?它毕竟是一个饮料啊,里面有添加剂。

  “六个核桃”是由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研制。河北养元公司成立于1997年,坐落在河北省衡水市经济开发区,是中国目前最大的核桃饮品企业之一。目前,养元公司还是中国核桃乳饮料行业标准起草单位。“六个核桃”核桃露是养元公司的主导产品,目前在公司营收和毛利中的占比都超过80%。

  天下公司今天也按照网上提供的联系方式给河北养元公司打电话,但对方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认为,先不说“六个核桃”的广告词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光“六个核桃”这四个字,其实就不能作为企业的商标。因为它违反了商标法。

  包华:六个核桃,前面是个数量词,后面是一个通用名字。如果把它作为一个商品名称使用的话,很有可能跟我们日常购物的通俗认识会混淆;另外一个,如果把它作为一个商标使用的话,很明显会违法我们国家的商标法。“六个核桃”是在有意的引导我们广大的公众认为,这个产品就是核桃做的,核桃含量就是很高。

  与“六个核桃”类似,前不久“娃哈哈”推出一款富氧水也曾被公众广泛质疑。在广告中,娃哈哈声称,喝一瓶富氧水,等于在森林里漫步2个小时。不过,这种说法遭到了科学界的反驳。一些科学工作者认为,水中的确可以含一定氧,但要长时间保存并不靠谱,“娃哈哈”富氧水涉嫌虚假宣传。

  结合“六个核桃”与“娃哈哈富氧水”这两个案例,包华认为,现在的不少产品宣传普遍夸大,有的甚至可以把没有的功能“忽悠”成有的,这其中是利用了公众信息不对称,属于违法。

  市面上也有一种说法认为,厂家适当对自己的产品进行包装,通过一定的文学渲染其实无伤大雅。对于这种说法,包华也不认可。

  包华:公众在听取广告的时候,容易被商家渲染性的文学宣传所误导。这个度该怎么把握呢?肯定不能是以专家的意见为准,更多的是以广大公众意见为准。公众有没有发生误读,如果公众非常容易发生误读的话,那么他就是误导。

  包华强调,在国外,对于商家售卖的产品有严格的规定,如果产品涉及夸大宣传甚至是虚假宣传,厂商将遭到重罚。所以,国外的商品一般都会很老实的打广告,实事求是的把各种微量元素等产品告知消费者,甚至还会提示哪些孕妇不能用,哪些小孩不能用,这一点值得国内的商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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